全校各单位:
为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意识,进一步排查化解安全隐患,切实加强我校安全管理,提高学校整体安全防控能力,全力维护学校安全稳定,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,现就秋季安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,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
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认识,依据《我校安全工作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”制度实施意见》要求,对照“两个责任书”,认真开展专项自查,逐项落实任务,压实工作责任,消除工作盲区,严防季节性安全事故发生,全力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。
二、组织全面安全排查,进一步整治安全隐患
各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秋季安全工作特点,按照“谁管理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做实做细。要紧盯重要部位、重点时段和重点问题,围绕公寓安全、饮食安全、实验室安全、消防安全、特种设备安全、建筑施工安全等内容,及时排查和整改各类隐患。针对当前电器火灾高发的形势,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综合整治,特别是学生公寓、实验室、高层建筑等,所属部门要全面排查,规范管理,防止因违规用电、私拉乱接等原因引发灾事故。
三、有针对性开展安全教育,进一步增强师生自我防范能力
学生工作部门、各学院要依据新生特点,抓住细节和苗头倾向,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防火、防盗、防抢防骗、防食物中毒、防暴恐袭击等方面的安全教育。凡在校内组织社团活动、师生集体活动、大型会议等,须按《我校大型群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》的相关要求,提前办理审批备案手续。国庆节前要重点强调旅游安全和交通安全。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,活动开展情况应留有文字及图片资料,以备检查。
要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,及时掌握师生思想动态。针对学生特别是新生因学习、生活环境改变等因素带来的心理压力加大、情绪易于波动的特点,加强心理疏导和思想教育工作。
四、严密防范措施,切实维护国庆期间学校安全稳定
放假前,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,在认真梳理本单位风险因素的基础上,对假期安全防范和维护稳定工作做出强调和部署,落实防范措施、应急处置方案和人员责任分工。要严格执行内部值班制度、领导带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,随时保持联络畅通。国庆期间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旅游。安全工作部门、公寓管理部门、重点部位单位要切实加大辖区门卫管理、巡逻巡查、值班值守工作力度,落实人防、物防、技防措施,确保发生案件或问题时能够快速反应,妥善处置。各单位发生重大紧急情况要在第一时间报告,不得隐瞒延误。
特此通知
我校校园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
2018年9月27日